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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房所得稅 國稅局針對豪宅出手
五月份報稅季節,去年有賣房的民眾要特別注意,以往通常所得稅法採比較低稅率「評定現值」方式來申報,但因為實價登錄後開始「採實報實銷」,如果以台北市四億元的豪宅為例子,兩個方式計稅,一差就會差上三千萬。
五月又要報稅,去年有賣房子的民眾要注意,今年的報稅方式因為賣房所得稅法,計算方式不一樣,以台北市某豪宅為例,過去評定現值房屋大約值3000萬,3000萬×48%(稅),政府認定賣方獲利1440萬,1440萬乘以繳稅最高級距40趴,賣方只要繳576萬所得稅,但如果以新的算法,實買實銷同一個物件,如果賣的時候賣一坪298萬,當初買的時一坪100萬,賣的價錢298萬減掉100萬,每坪獲利198萬,乘上建案最小坪數160坪,等於賺得3億1680萬,3億1680萬乘上房地比,政府眼裡賣方獲利9504萬,9504萬乘以繳稅最高級距40趴,賣方要繳3801.6萬,一差差了三千多萬。
房仲徐佳馨:「如果你曾經買過預售屋或者是短期頻繁交易,或者是說你的標的是台北市8千萬以上、其它地區5千萬以上的產品,可能今年報稅的時候最好採實報實銷方式,避免國稅局查稅,如果說你有一棟房子是自用,而且是長期之內沒有交易的話,比較不會少到影響,但是如果說短時間交易,比較會成為國稅局查稅的目標。」對一般民眾雖然影響不大,但房仲提醒民眾如果有賣屋的話,以往都習慣照舊制來繳稅,但今年開始最好依照新的制度,房仲徐佳馨:「我會建議實報實銷,因為國稅局可能會要求你補稅,甚至還有罰款的部分。」政府打房抑制房價,企圖縮小貧富差距,是否能夠達到效果,得看新制上路後的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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